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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档案、信访、保密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起草局重要会议和报告的文件;负责局机关和局属机构干部职工管理、老干部管理以及工青妇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全市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拟定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办法,分析研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及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三)安全生产协调科(加挂市安委会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指标的分解、管理、考核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管一科
综合监督全市涉煤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及“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参与调查处理各类事故;参与、指导和协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管二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
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
、评估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管三科(加挂技术装备及职业病防治科牌子)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
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
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
的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督促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组织、指
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
的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项目管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人身保险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
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安全生产监管四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
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
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相关的生产安全许可
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
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信息调度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接收、传递和发布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分析工作;接受事故和事故隐患的举报,分析预测重大、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救援能力的审核;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析预测重大、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